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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 - 內政部108年07月11日台內營字第1080123838號函

內政部108年5月31日台內營字第1080808886號令生效日

旨揭解釋令第2點明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已受理尚未准駁,或已核准之重建計畫,不適用本解釋令。故貴府函詢案例因涉及個案之受理事實認定,請貴府依上開解釋令前揭規定,本於權責辦理。

有關貴府函詢本部108年5月31日台內營字第1080808886號令生效日疑義1事

一、復貴府108年6月11日府都更字第1080677311號函。
二、旨揭解釋令第2點明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已受理尚未准駁,或已核准之重建計畫,不適用本解釋令。故貴府函詢案例因涉及個案之受理事實認定,請貴府依上開解釋令前揭規定,本於權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