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佈日期 | 標題 |
|---|---|
| 101年07月 | 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或實施者為舉辦都市更新公聽會,得否逕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閱覽戶籍資料 |
| 101年06月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得否表明分配意願 |
| 101年05月 | 信託關係委託人得否任都市更新團體之發起人、理事或監事 |
| 101年05月 | 都市更新事業機構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審核期間依公司法規定變更登記,主管機關得否續行審核 |
| 101年04月 | 部分協議合建、部分採權利變換方式實施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完成日之認定 |
| 101年04月 | 主管機關六個月審核期間計算方式 |
| 101年03月 | 都市更新案申請建築執照之法規適用 |
| 101年03月 | 所有權人得否以切結方式排出更新單元範圍外 |
| 101年03月 | 召開都市更新會成立會議之各相關程序、決議合法性及更新會之法律代表性 |
| 101年02月 | 事業概要或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涉有已建立標示之產權未登記土地之同意比例計算 |